身體的節烈宣言—清初小說《警寤鐘》與李漁〈男孟母教合三遷〉的貞節敘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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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 | 111 |
學期 | 1 |
出版(發表)日期 | 2022-10-01 |
作品名稱 | 身體的節烈宣言—清初小說《警寤鐘》與李漁〈男孟母教合三遷〉的貞節敘事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林偉淑 |
單位 | |
出版者 | |
著錄名稱、卷期、頁數 | 東亞漢學研究第12號, 頁107-117 |
摘要 | 本論文討論的文本是清初《警寤鐘》第四卷的「海烈婦米椁流芳」,與李漁《無聲戲》第六回的〈男孟母教合三遷〉。小說的作者是為男性,男性文人寫及女性人物時,必定存在男性編寫者的書寫意圖/寫作策略及文化期待。「海烈婦米椁流芳」這樣一個社會事件引起許多文人爭相改寫,文人所編寫的海氏烈婦必有其刻意彰顯的情節意義。而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個發生在康熙六年的社會事件,這個不斷被文人改寫、傳播的海氏烈婦展現的敘事意義?明末清初強調的是少年之美—是陰柔的、情與欲都是流動的,迥異於精壯強健的男體。文本中指稱福建此地不以男風為恥,美男尤瑞郎自我閹割,最後成為紡績刺繡的賢妻慈母尤瑞娘。衣著服飾因此是個人存在的符號,展示了個人的特殊性,也展現了群體的共同性,在明清小說中,我們可以看到在性別政治底下,被約制的不只有女性,還有男性。因此,本論文試圖從上述二個清初小說文本,討論從服裝到身體符號所展現的貞節敘事以及其表現意義。 |
關鍵字 | 身體敘事;男孟母教合三遷;警寤鐘;貞節敘事 |
語言 | zh_TW |
ISSN | 2185-999X |
期刊性質 | 國外 |
收錄於 | |
產學合作 | |
通訊作者 | |
審稿制度 | 是 |
國別 | JPN |
公開徵稿 | |
出版型式 | ,紙本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23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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