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拾得遺失物」行為規範諸問題
學年 105
學期 1
出版(發表)日期 2016-12-01
作品名稱 傳統中國「拾得遺失物」行為規範諸問題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著者 吳景傑
單位
出版者
著錄名稱、卷期、頁數 法制史研究 (30), p.249-289
摘要 本文透過梳理傳統中國自先秦至明清對於「拾得遺失物」行為的法律規範,分為「先秦至漢晉」、「唐、宋、元」、「明、清」三個時期,分別探求法律規範中有關於「報酬」設計的用意,從律條設計的角度解讀拾得遺失物行為的性質,同時對部分規範內容進行考證與討論。整體而言,拾得遺失物行為從先秦至明清產生三種變化,分別是盜行意義的淡化、報酬性質的改變、遺失「物」的轉換,而這些變化的關鍵在於《大明律》的制定,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明律》對於錢債觀念的建立。
關鍵字 得遺失物律; 錢債門; 報酬; Finding Lost Objects (De yishi wu)
語言 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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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性質 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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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別 T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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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型式 ,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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