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專利法」保護之標的是否可受「公平交易法」之保護
學年 87
學期 2
發表日期 1999-06-05
作品名稱 未受「專利法」保護之標的是否可受「公平交易法」之保護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著者 林宜男
作品所屬單位 淡江大學國際企業經營學系
出版者
會議名稱 國際經濟、企業、與經貿法規學術研討會
會議地點 臺北縣, 臺灣
摘要 「專利法」係屬智慧財產權法主要部份之一, 當有一發明創新物品或技術具有新穎性(Novelty)、實用性(Utility)與創作性、或非顯著性(Non obviousness)等性質時, 即可申請核准成為「專利法」保護之標的。希望藉由法律規範保護人類智慧結晶, 以提昇企業技術與增進社會福祉; 同時依靠公權力之行使, 以保護私人產業研發成果與品牌避免被他人嫖竊。 而我國「公平交易法」立法主要目的在於「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確保公平競爭, 並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此法限制企業以獨佔、寡佔、結合與聯合等行為影響市場公平競爭性, 嚴重扭曲了銷售價格引導資源配置之機制。 本文研討「專利法」與「公平交易法」競合問題, 並以兩問題為主要討論重點: (1)「專利法」對獨佔專有權有固定保護期限, 而「公平法」對此並未有明文之限制, 一但專利權保護期限失效是否仍受「公平法」保護?(2)若一發明創作產品如未取得專利權或已過「專利法」保護期限, 但該產品之表徵已為「相關大眾所共知」, 此時是否可為或仍為「公平法」保護對象?希望除了理論與法條探討之外,得佐以相關實務案例作為研究輔助資料, 兼顧理論與實務之結合成果。
關鍵字 專利法;公平交易法;專利權;獨佔性;片面條約;互惠條約;Patent Law;Fair Trade Law;Patent;Monopoly;Unilateral Treaty;Bilateral Treaty
語言 zh_TW
收錄於
會議性質 國際
校內研討會地點 淡水校園
研討會時間 19990605~19990605
通訊作者
國別 TWN
公開徵稿 Y
出版型式 紙本
出處 國際經濟、企業、與經貿法規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3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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