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論文
學年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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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 1 |
發表日期 | 2021-12-17 |
作品名稱 | 國際法日美安全保障條約體制之研究──結構、變遷、運用的觀點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胡慶山 |
作品所屬單位 | |
出版者 | |
會議名稱 | 第三屆「後疫情時代下日本與全球政經變遷及影響」國際學術研討會 |
會議地點 | 新北市,台灣 |
摘要 | 壹、前言:日美兩國間同盟的本質 貳、聯合國體制下的集體安全保障、集體自衛權與同盟 參、構成要素與意志決定的機制 肆、條文結構與其內容、補充文件與其意義 伍、主要架構與文件 陸、冷戰時期的發展 柒、冷戰結束後的發展 捌、21世紀的發展 玖、結語:臺灣的安全保障與國際法日美安全保障條約體制 壹、前言:日美兩國間同盟的本質 所謂的同盟,一般而言,在安全保障上共有利害關係,因此約定採取特定行動的國家間之關係即是。自古以來即存在。例如,以古代希臘雅典為中心的提洛同盟(Delian League) ,或是中國戰國時代的合縱連橫等。同盟被認為是,防衛他國的侵略,保護本國,是保全領土的有效手段。詳言之,集體安全保障體制並不存在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同盟乃是各國保障本國安全的單一意義性質的手段,乃是確保區域內勢力的均衡(balance of power)。例如,十九世紀後半的歐洲三國協商或三國同盟,其後的日英同盟等。之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於許多國家而言,單獨力量無法確保本國的獨立與安全時,藉由與他國的合作,排除侵略或攻擊所依據的手段,此種層面逐漸增強。因此,現代同盟的本質,對本國而言,亦可認為是,針對成為威脅的他國,不使其產生對本國攻擊的想法,強化抑止力 。在現代的國際社會上,聯合國的集體安全保障制度仍不充分的現實亦存在,同盟乃是確保國家間及區域內的勢力均衡,作為達成秩序維持的手段,具有一定的機能。在冷戰期間,以美國為核心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 ),以及亞洲各國(日本、韓國、澳洲、東協各國)陣營(所謂的西方陣營),與以舊蘇聯為核心的華沙公約組織,或中國與北韓之間相互援助條約的陣營(所謂的東方陣營)之間的均衡關係,儘管仍有發生區域爭端,但在一定程度上足以防止世界規模的爭端發生,抱持此種評價的見解亦存在 。 所謂的抑止力,一般而言,針對對手國,若進行侵略,將會蒙受難以彌補的損害,促使其明白認識,藉此發揮不使其進行侵略的機能,而受到解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抑止經常被認為是與核武抑止具有相同的意義,但抑止力並非僅針對核武而已 。此外,抑止力,主要是透過本國的軍事力量等,針對對手國,不使其侵略,但亦包含透過兩國間或多國間的安全保障與共同防禦條約等的締結等,藉由其綜合性的國家力量,防範對手國侵略於未然在內。在此時,同盟國提供給其他同盟國的抑止,一般稱為擴大抑止(extended deterrence),被視為是同盟的重要機能之一 。 本論文擬針對聯合國體制下的集體安全保障、集體自衛權與同盟(貳)、 構成要素與意志決定的機制(參)、條文結構與其內容、補充文件與其意義(肆)、主要架構與文件(伍)、冷戰時期的發展(陸)、冷戰結束後的發展(柒)、21世紀的發展(捌),進行研究,並以「臺灣的安全保障與國際法日美安全保障條約體制」(玖)作為結語。 |
關鍵字 | |
語言 | zh_TW |
收錄於 | |
會議性質 | 國內 |
校內研討會地點 | 無 |
研討會時間 | 20211217~20211217 |
通訊作者 | |
國別 | TWN |
公開徵稿 | |
出版型式 | |
出處 | 第三屆「後疫情時代下日本與全球政經變遷及影響」國際學術研討會手冊,頁36-56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217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