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論文
學年 | 100 |
---|---|
學期 | 2 |
出版(發表)日期 | 2012-06-01 |
作品名稱 | 會計師查核報告簽章方式之探討:司法與證券監理人員之看法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Investigating Audit Partner Signature Styles on Audit Reports: Perspectives from Judiciary Practitioners and Securities Agents |
著者 | 陳慧玲; 張瑀珊; 顏信輝 |
單位 | |
出版者 | |
著錄名稱、卷期、頁數 | 會計審計論叢 2(1), p.1-30 |
摘要 | 本文以問卷方式探討司法從業人員與證券監理從業人員對於不同簽證制度下,會計師應承擔之簽證責任,以了解我國目前所採行之雙簽制度、美國現存制度與我國會計師公會欲推行之單簽制度之會計師簽證責任是否存在差異;且我國於1983年起即於查核報告上揭示簽證會計師姓名,希冀能透過本文之結果,提供相關政策制定單位於查核報告上報導會計師姓名,是否能增加查核報告之信賴度與審計品質之依據。實證結果發現,司法從業人員與證券監理從業人員均認為,我國現行之雙簽制度與會計師公會欲推行之單簽制度之簽證會計師應負之簽證責任高於美國現制(僅事務所於查核報告簽章之制度)。亦即會計師只要於查核報告簽名,皆需承擔較高之簽證責任。而司法與證券監理從業人員亦均傾向我國應維持目前之雙簽制度,且雙簽制度下兩位簽證會計師對於查核報告應負之責任是有差異的,但差異並不大。另外,受測者均認為美國應於查核報告中報導會計師之姓名,不僅能增加查核報告之信賴度外,也能增加會計師個人的責任感。 |
關鍵字 | 會計師簽證制度;簽證責任;司法從業人員;證券監理從業人員 |
語言 | zh_TW |
ISSN | 2221-9374 |
期刊性質 | 國內 |
收錄於 | |
產學合作 | |
通訊作者 | |
審稿制度 | 是 |
國別 | TWN |
公開徵稿 | |
出版型式 | ,電子版,紙本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210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