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論文
學年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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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 | 2 |
發表日期 | 2016-04-16 |
作品名稱 | 少年靜態危險評估量表之建構與檢驗 |
作品名稱(其他語言) | |
著者 | 邱惟真; 簡良霖; 阮祺文 |
作品所屬單位 | |
出版者 | |
會議名稱 | 2016台灣臨床心理學年會暨學術研討會 |
會議地點 | 國立政治大學, 台北, 台灣 |
摘要 | 背景、目的: 民國100年10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少年性侵害行為人經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保護處分確定而法院認有必要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得轉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是否需要對其實施身心表治療或輔導教育,並自民國101年1月1日施行。問題是,台灣針對少年性侵害行為人尚未有適合的本土化再犯危險評估工具。本研究基於此一問題,嘗試建構本土少年靜態危險評估量表並進行檢驗。 方法: 研究基本上區分為三個階段,首先進行文獻蒐集與檢視(包括JSORRAT-Ⅱ、J-SOAP-Ⅱ、J-RAT、ERASOR等再犯危險評估量表),此一階段初步建立少年性侵害行為人靜態再犯危險因子;第二階段採取焦點團體的方式,針對研究團隊所篩選之靜態再犯危險因子進行三次的焦點團體討論(計24名專家),建立專家效度,並建構初步之「少年靜態再犯危險評估量表」;第三階段蒐集實徵資料(非性侵組110人、性侵初犯組304人、性侵再犯組36人),亦針對評估人員進行問卷調查(計14名),然後進行量表內容之修訂以及信效度之檢驗。 結果: 研究結果建構出24題之「少年靜態再犯危險評估量表」。其中評分者信度完全一致高達19題,其他5題之信度在.75~.99之間,以Static-99作為效標,得總分之皮爾森相關係數r = .435 (p < .001),具顯著中相關。將「少年靜態再犯危險評估量表」之總分與靜態99量表總分共同放入ROC分析中,得到之結果如表一。 結論: 研究結果顯示,若想要分辨少年性侵害初犯與再犯組,少年靜態再犯危險評估量表所得到的結果應該比靜態99量表好,而且在敏感度與特異度上皆是如此。 |
關鍵字 | 少年;靜態危險;再犯;評估 |
語言 | zh_TW |
收錄於 | |
會議性質 | 國內 |
校內研討會地點 | 無 |
研討會時間 | 20160416~20160417 |
通訊作者 | 邱惟真 |
國別 | TWN |
公開徵稿 | |
出版型式 | |
出處 | 2016台灣臨床心理學會年會暨學術研討會大會手冊 A12,頁239 |
相關連結 |
機構典藏連結 ( http://tkuir.lib.tku.edu.tw:8080/dspace/handle/987654321/107179 ) |